• 客服热线:13686168880
为企业发展助力!
专利申请复审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专利服务>>国内专利服务>>专利申请复审

专利复审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专利复审跟行政复议有什么不一样?专利复审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9-24 17:53:28  浏览次数:646

  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这里的复审是专指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单一行为。 受理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这里的复议范围是包括了十一种情形。 受理部门是各级政府法制办、各级政府组成部门以及其他能行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专利复审的情形有哪些

  (1) 复审请求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下,复审请求人不服时,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起诉的,复审决定随即生效。
  (2) 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
  撤销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主要包括:
  ① 原驳回决定中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② 驳回理由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
  ③ 原审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例如驳回决定以申请人放弃的申请文本或者不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依据,或者在审查程序中没有给予申请人针对驳回决定所采用的理由、证据或者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或者驳回决定没有评价申请人所提交的与驳回理由有关的证据等以致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等各种情形。
  (3) 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在上述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下,有关的申请案卷将被送回原审查部门,由原审查

  (2) 部门根据复审决定继续审批程序。
  原审查部门应当执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得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作出与该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决定。


  • 专业知产顾问团队
    为您推荐商品
    提供最新优惠信息
  • 对您的承诺
    全程服务跟踪
    终身售后保障
  • 客服热线
    13686168880

恭喜您获得

张线上新客专属优惠券

已为您存入个人中心-我的优惠券

立即查看

恭喜您获得

线上首单专属优惠

已为您存入个人中心-我的优惠券

立即查看